• 通知公告    zsjy.hebtu.edu.cn
  • 2018年河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面试工作安排
  • 发布时间:2018-07-03  浏览:0 
  •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8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8]5号)要求,河北师范大学成立河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面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监督。面试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考核项目包括心理测试、专业认知、语言表达、体态仪表等,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1)心理测试:测查小学教师职业性格;

    2)专业认知:对农村小学教师职业有正确认识,专业意向明确,适教乐教;

    3)语言表达:考核普通话水准、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等;

    4)体态仪表:考核五官、形体、动作协调性等;

    二、面试组织

    面试时间:7月16日,面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具体安排及面试注意事项请于7月14日以后通过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jyc.hebtu.edu.cn/zsw/,下同)查询。

    三、面试结果公布

    20187月18日后,河北师范大学会及时将面试合格名单反馈给各市,考生可通过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面试结果。

    四、录取

    面试合格的考生以县为单位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1:1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示。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五年制高职录取流程,以县为单位依据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违规处理

    在面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中,考生、工作人员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涉考条款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其他说明

    请相关县(区、市)教育局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1.考生报名。有培养计划的县(市、区)教育局面向本县初中毕业生制定发布招生公告。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县招生考试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在生源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系统内填报“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计划”志愿,无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2.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情况,按照不超过河北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1.5倍的比例,以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相关县(区、市)教育局确定参加面试的初选考生名单,审核汇总,并在考生学校和县(区、市)教育局公示,同时由相关县(区、市)教育局负责将初选结果和面试安排通知考生。请各市务必于7月12日前,填写《2018年河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生报名信息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sk@mail.hebtu.edu.cn,并将纸质材料加盖县(市)招生主管部门和所属市考试院公章后寄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050024,031180786666

    3.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8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8]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河北师范大学

    2018年6


  • 上一篇:河北省关于实施2018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 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录取新生查询
  • 版权所有: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