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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乐学院及招生专业介绍
  • 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0 
  • 音乐学院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具有120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

    河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31年,由我国著名音乐教育奠基人李恩科先生在河北师范大学前身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创设,李恩科先生任系主任,近代著名音乐教育家丁善德、张洪岛、陈振铎等均在此任教。1970年河北师范大学音乐系成立,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1996年原河北师范大学音乐系和河北师范学院音乐系合并成为新的河北师范大学音乐系。2001年正式成立音乐学院。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现已成为培养音乐舞蹈人才的重要基地,省内办学实力最强的高师音乐院系。学院现有教职工77人,其中专任教师66人,教授14人,副教授27人。在校本科生591人,研究生132人。

    音乐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其中“音乐与舞蹈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为C。学院现有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表演3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为河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并且音乐学专业还通过了教育部二级师范专业认证。学院先后被授予教育部审批的国家级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单位、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音乐学院现设有三个系,分别是音乐学系、音乐表演系、舞蹈表演系,同时还建立了“四所一中心”,即燕赵音乐文化研究所、河北音乐教育研究所、西柏坡红色音乐文化研究所、河北音乐产业经济研究所和音乐科技创新中心。学院硬件设施一流,拥有10656平方米的教学楼;321间琴房;4个舞蹈教室;4个艺术团(民族管弦乐团、西洋管弦乐团、合唱团、舞蹈团);学院还建设了专业的MIDI教室、录音棚;1个224坐席的小型剧场,1个容纳近千人的综合性剧场“真知讲堂”。

    近几年,音乐学院在教学、科研、舞台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院教师在《音乐研究》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00多篇;编写和出版统编教材、专著多部;承担国家、省级社科基金,以及国家艺术基金等多项课题。先后有20多位教师在国内外举行了个人独唱、独奏音乐会,不少教师的演唱作品多次在中央、省级电台、电视台播放。学院也创作、排演了一批在省内、国内有影响的优秀大型文艺作品,如大型原创音乐舞蹈史诗《西柏坡》(2011)、国家汉办巡演项目《天耀中华》(2014)、民主统一战线大型文艺作品《同心共圆“中国梦”》(2019),以及大型原创民族歌剧《真理之歌》等,2015年推出了“叩响音乐之门”,迄今已演出近百场,成为校园文化和通识教育的品牌。

    音乐学院注重对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近几年,先后有100多名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大学生舞蹈比赛”“全国民族歌手大奖赛”“全国珠江杯钢琴大赛”等国家或省级重要比赛中获奖。目前已经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音乐院系、音乐节和音乐家建立了紧密的学术联系和互访关系,初步构建了师生出国学习交流平台。

    几十年来,经过广大教师的辛勤耕耘,河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已经培养了大量活跃在国内外艺术舞台和中小学的优秀音乐、舞蹈专业人才,并将继续为祖国的高师音乐教育事业做出不懈的努力。


    舞蹈表演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

    围绕学校制定的总体目标,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较为全面文化修养,集表演、编创、教学“三位一体”的复合型、创新性人才。有能力在各级文化单位、艺术团体从事舞蹈表演、创作、教学、策划等工作,并且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经过5年左右的工作实践,预期实现如下目标:

    【目标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舞蹈表演艺术事业,具有坚定的职业信念和高尚的职业修养;

    【目标2】具备先进的舞台表演理念,扎实的舞蹈表演能力、编创能力、教学能力和当地特色舞蹈传承与创新的能力;

    【目标3】具有德艺兼修的意识,掌握舞蹈表演训练的规律和方法,能够在舞台实践中将知识学习、能力发展和品德养成相结合;

    【目标4】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具有较好的问题意识和研究能力,能够在协同工作、终身学习和实践反思中持续发展。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好的自律能力和热爱舞蹈艺术的执着精神。

    1.[职业规范]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増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执着追求的文艺工作者。

    2.[文艺情怀]热爱舞蹈表演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从艺意愿,认同舞蹈表演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不断且持续地学习知识、锤炼品格。

    3.[学科素养]系统掌握舞蹈表演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理解其知识体系、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了解本学科与其他学科及与社会实践的联系。

    4.[表演能力]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理论和舞蹈表演专业技术标准(具备扎实的舞蹈基本功训练功底、准确的民族民间舞蹈风格、多元的舞蹈编创思维等),具有从事本专业的良好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品质,能承受相关表演技能对体能的要求;具有对当地特色舞蹈的传承与创新能力。

    5.[舞台实践]了解舞台表演工作的原理与方法,掌握节目演出的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舞蹈表演工作实践中,参与编创、排演、化妆等活动的组织与指导。

    6.[教学能力]在熟悉基本的教育理论和教学常识的基础上,把握专业教育教学的特点,具备基本的专业教学能力。

    7.[反思能力]具有终身学习与职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舞台表演艺术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舞台表演、编创、排演问题。

    8.[沟通合作]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一定的英语和对外交际能力;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

    三、学制及授予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学分第一课堂不低于166学分,第二课堂不低于4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围绕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总目标,为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立足河北面向全国,培养具有高水平音乐表演能力和文化艺术修养,能够从事专业音乐表演、国民音乐教育和社团音乐组织管理等工作,并具有创新精神、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音乐表演人才。

    【目标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国家,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目标2】热爱音乐表演事业,具有良好的音乐表演心理素质与健康的体魄。

    【目标3】具有高水平的文化与音乐艺术修养,能够深入理解音乐表演作品。

    【目标4】具有高水平音乐表演能力,并能熟练掌握音乐表演的核心理论知识。

    【目标5】具备从事国民音乐教育和社团音乐组织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目标6】具备音乐表演等方面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毕业要求

    1.思政水平

    音乐表演人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力军,必须熟悉国家的文艺和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思想。

    1.1熟知我国的基本法律法规;

    1.2了解我国近现代的发展历史的脉络;

    1.3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深入了解。

    2.健康标准

    为了贯彻落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达到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

    2.1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3.语言能力

    作为音乐表演人才,要求其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以上水平。英语水平需达到能在熟悉的情景中进行简单对话,同时也能表达简单的观点和态度。

    3.1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以上.

    3.2通过大学英语二级测试,具备基本的外语沟通能力。

    4.音乐表演能力与素养

    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能够较为熟练地进行独奏、独唱或以合作的方式参与各类音乐表演活动的能力。并具有与音乐表演技能要求相应的音乐理论知识;了解音乐艺术本体的构成要素与规律;广泛了解音乐艺术的基本历史、文化类型以及与社会音乐文化生活相关的活动;了解相关姊妹艺术的基本知识。

    4.1具备基本的音乐舞台表演能力。

    4.2熟知中外音乐发展历史的大致脉络。

    4.3有扎实的视唱练耳、音乐理论基础的知识储备。

    4.4具备钢琴即兴伴奏与弹唱的能力。

    5.民族民间音乐

    民间音乐指由广大人民群众在漫长历史过程中,通过口口相传而流传下来的音乐形式和

    音乐作品。是我国音乐文化的宝贵遗产,是音乐表演人才必须了解的重要领域。

    5.1基本清楚我国民间音乐尤其是河北地方音乐。

    5.2了解世界民族音乐历史脉络

    6.信息技术能力

    学生能够通过计算机对多种媒体信息进行综合使用,使其在毕业时对音乐表演类课件能够进行独立制作。

    6.1通过计算机一级水平测试。

    6.2掌握基本的计算机音乐与课件制作能力。

    7.乐团组织能力

    学生在毕业时能够熟练运用所学专业,在乐队团体中担任演员与协调组织领导的角色。

    7.1基本掌握组织群众性基层音乐活动的能力,熟知小型乐队的乐器组成与演奏方法。

    7.2具备合唱指挥与声部训练的能力。

    8.交流协调

    通过课堂与实习生活,使学生具备在事实、情感、价值取向和意见观点等方面采用有效且适当的方法与对方进行沟通和交流的素质。

    8.1能够就音乐表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恰当的沟通与交流合作。

    8.2能够在跨文化音乐交流中积极交流与沟通。

    9.自我定位,自我提升

    培养学生能够自我定位,客观地看待自己。培养其提升意识,不断深化其专业学习。

    9.1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音乐表演理论与技能的意识。

    9.2有不断学习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学制及授予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学分第一课堂不低于166学分,第二课堂不低于4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学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围绕学校办学总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适应新时代基础音乐教育发展需求,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尚的师德,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音乐教学能力与学科专业能力,能够适应并引领国家基础音乐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于中小学的卓越音乐教师。

    对于从事中学音乐教育教学的毕业生,毕业五年后预期达到:

    1.师德修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教师职业信念和高尚的师德修养。

    2.专业素养: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深厚的音乐文化基础,突出的音乐教学能力,扎实的音乐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熟悉当代教育理念及我国音乐教学现状,熟悉中学音乐课程标准,在学科教学、班级指导和教育实践活动中育心育德,提升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

    3.全面育人:具有以美育人的意识,理解音乐学科的美育价值,掌握综合育人的规律和方法,能够根据学情特点,在教育实践中将知识学习、能力发展和审美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社团活动、主题教育等方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4.终身发展:能够把握国家基础音乐教育改革动向,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具有较好的问题意识和研究能力,直面当代教育教学发展,能够在协同工作、终身学习和实践反思中持续发展。    

    二、毕业要求

    1.[师徳规范] 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1.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増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具有依法执教意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1.2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懂得现代教育研究方法,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热爱音乐教师职业,具有积极的教育情感和正确的价值观。具有人文底蕴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有责任心,尊重学生人格,能够做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

    2.1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教育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2.2具有从教意愿,热爱中学音乐教学工作,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学科素养] 系统掌握音乐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理解音乐的知识体系、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1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学科前沿和发展态势,凝练音乐学科核心素养。

    3.2掌握歌唱、钢琴伴奏、形体与编创、第二乐器等音乐专业技能。

    3.3掌握音乐学科教学方法,具备教学设计、课堂教学的基本技能。

    4.[教学能力] 掌握教育教学理论和中学音乐课程标准,熟知中学生身心发展和音乐学科认知特点,能够运用音乐专业知识、学科教学论知识和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验。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知识和信息的基本方法,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开展教学分析活动,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4.1具有初步运用音乐学科教学基本理论以及现代教育技术从事音乐教育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能够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能够掌握多元的评价方法并有意识地探索教学教法与新技术融合;关注音乐教学领域的最近研究进展并积极参加相关教研活动。

    4.2探索音乐教学实践深度融合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教学方式、方法和理论;能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音乐学科教学的研究项目或研讨活动。

    5.[班级指导] 坚持立德树人、以美育人,了解中学德育、智育、美育工作的原理与方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积极参与德育、美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5.1在班级指导工作中,了解美育内涵和中学音乐教学特点与方法,树立德育为先、以美育人理念。掌握班级教学和音乐社团建设的规律和方法,开展多样有效的音乐实践活动。

    5.2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智育、美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6.[综合育人]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能够在中学音乐教育实践中将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审美教育相结合,在教学中有机地进行以美育人活动。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中审美教育的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音乐社团活动。

    6.1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深入理解音乐学科的教育价值,注重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核心目标。

    6.2能够参与学校文化建设工作实践,关注以美育人,提升学生审美素养和综合能力。

    7.[学会反思] 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意识。了解国内外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发展动态,能够结合时代和教育发展要求制定个人学习与专业成长规划。初步掌握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的方法与技能,能够分析、解决音乐教育教学领域的问题。

    7.1掌握获取知识的多样方法,形成主动学习、自我更新、学以致用和优化知识的良好习惯,能够适应数字化、信息化时代发展需求和教育发展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适应学习型社会。

    7.2了解国内外音乐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动态,能够在音乐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运用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分析并解决音乐教学领域的问题,通过教学反思取得进步。

    8.[沟通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群体动力作用。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8.1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开展小组互助与合作学习。

    8.2掌握倾听、表达、沟通、合作的技能,能够在教学中积极有效地进行协作和研讨。

    三、学制与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学分第一课堂不低于166学分,第二课堂不低于4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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